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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为什么设定24%和36%的限制利
发布时间:2017/12/19 13:09:39
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为什么设定24%和36%的限制利率,他们是从何计算出这个标准的?其实,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更多的是这个被规定“误伤”。
第一,最高法出台规定并不是针对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。根据最高法数据,2011-2015年,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借贷纠纷大幅上升,每年保持20%的平均增速增长,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列第二位的民事诉讼类型,最高法为了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缓解民事审判工作压力,才发布新规。可见,最高法特指的2011-2015年的民间借贷,并非特指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,甚至不一定包含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,因为现金贷是在2016年后半年才高速发展起来。
第二,最高法的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利率规定针对的是普通民间贷款,参照的是央行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基准利率。最高法发言人杜万华在发布规定当天回答记者提问时回答:“我们在制定《司法解释》的时候就研究过从古到今利率的变化,特别是1990年以来10多年央行利率颁布的整个利率的线索,我们研究以后发现,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化比较大,最低是百分之二点几,最高的是百分之十二点几,中间较多的是5%~8%,最后我们选了中间值6%,又参照传统四倍的含义,四六二十四,就是这样来的。” 可见最高法参考的是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,这是针对普通贷款。而民间普通贷款一般额度比现金贷大,时间也较长,因此最高法的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利率限制,并不是针对现金贷。
显然,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作为一种新型的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形式,最高法在做司法解释是还未出现,因此该规定的出台并没有考虑到其特殊性。尽管监管部门深知行业的普遍利率都高于上限,但也不得不遵循最高法的规定,在整顿现金贷通知文里称:”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“。
既然争议如此巨大、又如此关键的利率限定源于最高法的规定,而且该规定在颁布的时候,没有考虑到现金贷这么特殊的民间借贷种类,那么为什么不溯本逐源,请最高法明确规定利率的适用范围呢?正如其他很多国家,在规定普通借贷的利率最高限外,还在超短期借贷里,规定更加切合实际的利率上限。
如果能请最高法重新审视其利率限定的适用范围,那么也许能找到真正适合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的利率最高限,也许就能留住一些真正解决民众短期借贷的现金贷公司,而不是把本适用于践行普惠金融的市场拱手让给民间高利贷。
如果可以重来,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的命运也许能改变,但是历史不会给第二次机会。南平汽车不押车贷款的历史是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缩影,但是绝对不是唯一的一个。金融科技的风口,2015年是P2P,2017年上半年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,这些风口都重复现金贷相同的发展历史,都经历过“一放就乱一管就死”的恶性循环。
一次又一次,我们依然没能从中吸取教训。
笔者曾经在今年四月读到英国《经济学人》杂志,热情洋溢地赞誉中国金融科技引领全球,便忍不住喜悦地把全篇翻译成中文与业内分享。令人不安的是,经过现金贷的风波,英国的金融时报FT,已经开始担心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可能会以失败告终。